使用线条工具连接对象
使用“线条”工具来建立对象间的逻辑连接。 一旦对象连接起来,除非您断开连接,否则不论您如何移动或更改,它们都将保持连接状态。
要建立新线条:
点按您想要的线条来源;它可以是一个对象(线条将一直随附其上),也可以是版面上的一个空点(线条开始部位断开)。
依照您的喜好点按版面上的任意多个空点,以给出线条的中心点。
您可以点按对象(线条将一直随附其上)以在对象上终止线条,也可以连按版面上的空点(此方式可在绘图工具预置中更改)以在空点上终止线条。
要想在画线时将线条从一个点连接到另一个点之间转角的增量限制为 45 度,请同时按住 Shift 键。 要想在画线时防止连接到对象,请同时按住 Option 键。
当两个对象由一根线条连接时,来源点对象被视为目标点对象的父项。 这种方法用于定义大纲视图中的对象关系,以及使用自动布局时的对象关系。
线条可以附上线条标签。 使用“文字”工具点按线条以创建新的文字标签。或者,将现有的形状拖移到线条,直到该线条高亮显示时为止,然后放开将其作为标签附在线条上。